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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的经济学

2004-07-07 16:51:00 来源:博览群书 沈良庆  我有话说

无论是西方世界历史,还是不发达国家或地区追求现代化和发展的历史,包括西方经济学的启示,都表明现代化和发展不是单纯的科学技术和经济问题。

韦伯从文化人类学视角探讨资本主义起源问题时,在发生学意义上把它和新教伦理联系起来,从而

将资本主义分为原生型和非原生型。《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要“说明西方理性主义的独特性,并在这个基础上找寻说明近代西方形态的独特性。”他认为:需要新教伦理催生资本主义,但是,“胜利后的资本主义不再需要它的支撑,因为这个资本主义的基石是机械。”使得不同文化背景的中国和其他不发达国家或地区能够通过向胜利后的资本主义学习完成现代化和发展任务。《儒教和道教》则强调:“中国尽管具有各种有利于资本主义产生的外在条件,但就像在西方和东方的古代,或在印度和伊斯兰教盛行的地方一样,在中国发展不出资本主义。”同时预料,“中国人同样能够(也许比日本人更加能够)在现代文化领域学会在技术与经济上均已获得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可谓一体两面,共同说明了现代化和发展的殊途同归,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韦伯中国命题的不足之处,是带有文化决定论色彩。黄仁宇在《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一书中评论他的著作:“批评中国旧社会教条森严无法活用的地方,通常一针见血。”“很适合用为评议文艺和美术的根据,而用以解释人类的某种经济行为如资本主义者,则不免流于用抽象的论断来衡量具体的事物,当中的联系,只在或有或无之间,读者纵无从驳斥其非,却也很难完全相信。”认为:“集体心理状态之不同是由于政治经济体系之不同使社会上分工合作的程度发生差异所导致……韦伯的理论有倒因为果之嫌。”例如与资本主义密切相关的法治,就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罗马法根源和中世纪意大利自治城市的现实需要,英国则表现为近代实现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对接;民主制则应追溯到古希腊,将这些都归功于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精神的作用,难免“张冠李戴”之讥。尽管如此,韦伯的假说仍有深刻、独到之处。至少,他正确地阐明了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现代化组织和运动不是单纯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同时,属于不同文明的后发国家或地区可以也必将“学会”资本主义。

法国年鉴学派反对实证主义史学只写重大历史事件的传统,主张从现实出发向历史提问,强调事件之间的联系,把它们作为动态有机整体来认识,拓宽了历史视野,遍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集大成者布罗代尔不仅通过《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生机盎然和激情荡漾的地中海及其沿岸文明,《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还将前人的“地理经济”概念演绎为丰富多彩的“经济世界”画卷。他通过对充满歧义甚至带有贬义的“资本主义”概念进行爬梳,说明这是一个含糊不清且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不规范名词,只因最严谨的批评者也提不出更妥贴的字眼来代替它,才得以继续使用。布氏已经认识到资本主义对传统农业文明社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冲击作用,指出:“资本主义之成功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他本身就是国家。”透过同在地中海沿岸从事商贸活动的属于阿拉伯文明的马格里布商人和属于西方文明的威尼斯商人在商战中的此消彼长,不难看出依赖家族血缘关系提供信用和依赖法治提供信用对自由贸易的不同影响。此种方法,对于我们认识现代化和发展的路径颇有帮助。但是,由于年鉴学派偏重于史实的再现和史料的罗列,布氏又局限于“撰写一部一般的经济史”,虽则卷帙浩繁、资料宏富,要害处却语焉不详,未能对自己发现的有关资本主义原则加以明确表述,并与史实和史料融会贯通,失之于笼统的“出现‘历史性的’新页。”招致黄仁宇批评该书:“丛碎杂芜,莫衷一是,可以供闲暇时翻阅,却难能在研究资本主义时提出指南。”他和韦伯正好相反,分别失于复杂化和简单化。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一文中,自述从小历史方面积结且受到康德影响,得以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其系列论著认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组织和运动,首先是具有“超越国界的技术性格”(1、私人贷款的金融方式;2、经理人超越人身依附关系的雇佣;3、技术支持因素的通盘使用,如交通通信、律师事务、保险业务等,扩大企业活动范围);该条件全靠信用,信用则需法治维持;“所以资本主义之成立必受政治体系的约束,行之于国界之外则赖治外法权。”上述三大条件“必赖社会内低层组织内各类经济因素的配合,盖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然后所有权及雇佣关系才能重重相因,构成一个大罗网。”在此大前提下,再“将一切道德标准纳入体制之中”。换言之:

  也可以说每一个国家经过一段奋斗之后必须将其上层结构改组,以便迎合新法制,通常也要翻转其低层结构,以便产生能够互相交换的局面,更要经过一段司法与立法之改革,才能使上下之间密切联系,也才能使以上三个原则顺利发展,通过财政税收币制诸种政策,使公私互为一体,也就是使整个国家能在数目字上管理。(《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他的这种“大”历史观虽说带有历史目的论色彩,倒是面面俱到,基本上讲清了形成资本主义诸要素。

厉以宁的新著《资本主义起源――比较经济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将韦伯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具有“独特性”和后发国家或地区能够“学会”资本主义的假说与马克思的历史阶段论融为一体,吸收国内外学界(包括黄仁宇)关于中国不存在“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观点,“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提出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和新的理论模式”。该书内容提要说:

新的研究方法是:把封建社会分为刚性体制和弹性体制,把封建社会中的异己力量分为体制内的异己力量和体制外的异己力量,把资本主义分为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和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并以此对资本主义起源作出解释。新的理论模式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体制是刚性体制,在这种刚性体制下出现了体制外的异己力量和体制外的权力中心,从而导致西欧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因此,西欧的资本主义是原生型的资本主义。但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都属于非原生型资本主义范畴。

以研究西方经济学、转型经济学和经济史见长的厉以宁,虽然摆脱了长期困扰中国学者的所谓“萌芽”情结,运用大量具体材料对原生型和非原生型资本主义进行实证研究,“构筑成了宏大的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体系。”(马克?序言)但是,由于规范理论的基本架构先天不足,“刚性体制和弹性体制”的比较落不到实处,无异拉郎配,再宏大的体系也难免牛头马面。透过提要这段令人头晕目眩的“方法”和“模式”绕口令所看到的“新”,不过是只蹦出“萌芽”说牢笼,却飞不出“封建”论藩篱的独脚鸡。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提到“萌芽”说,1949年以后就成为中国史学界钦定经典,学者们满腔热情为之作注,以致成为“情结”。黄仁宇系列论著中对此有很好的批评,姑置不论。中国“封建”论源自二十世纪上半叶食洋不化的社会史观派边缘学者。对于“封建”论问题,我认为中国数千年历史封建说,乃二三十年代一班挟唯物史观自重的学者从马克思等人那里生吞活剥套用的观念;马克思本人,亦是用“亚细亚生产方式”指称东方社会;此问题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和《放宽历史的视界》等书中多有辨别,尤请参见收在后书中的《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一文,该文认为,欧洲之feudal system是西欧历史上罗马帝国中央集权和蛮族征服后部落习惯两者混合之产物,译成“封建制度”已属勉强,套用到中国历史中,更加牛头不对马嘴。考诸中国历史,仅指称商周一段,还差强人意。春秋时孔丘要托古改制,已感叹“礼崩乐坏”。顾炎武《亭林文集》亦曰:“封建之废,自周衰之日,而不自于秦也。”秦以后更是实行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官僚国家;即封诸侯王,亦非主流;西汉势力强大的诸侯王,无分异姓、同姓,均遭翦除;后世的王们,所谓封地,不过收税以为俸禄,既无行政、司法权,又无强大的私人武装,以及再封权,甚至没有平民的行动自由,动辄获咎;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中即有辽王因与权臣张居正构隙而被废为庶人的详细描写;哪来的“封建”。即欧洲之feudal system,今日亦颇有非难,尤其面临具有解构特性的后现代主义学者的冲击。1974年,美国学者伊丽莎白・布朗在《一种建构的专制:封建主义和中世纪欧洲的历史学家》一文中即号召人们放弃使用“封建主义”概念;1994年,英国学者苏珊・雷诺兹被誉为“革命性的著作”《封土与封臣:中世纪史实的再诠释》发表,据称其用语言学和唯名论(所谓“奥卡姆的剃刀”)方法,推翻了“建立在沙堆之上”的“封建主义”大厦,可能改写关于中世纪的历史教科书,并已经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的理论基础构成严重破坏。

沙滩上的中国“封建”论,哪来“弹性体制”承受非原生型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支柱?

其实,只要考察一下“资本主义”从地中海沿岸城市威尼斯到大西洋沿岸农业小国荷兰,再到农业大国(欧洲意义上)英国,直到美国和今日太平洋沿岸国家或地区,由点到面,汇合成浩浩荡荡的全球化历史潮流;考察一下文艺复兴运动中人的壮丽日出、宗教改革使西欧国家和人民摆脱教权主义束缚、宪政运动和司法改革对人权(包括财产权)的有效保护、科技和工业革命诸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回归苏格兰道德哲学家(包括经济学鼻祖斯密)的经验理性和自由主义传统,就可以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现代化和发展端赖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权保护。被张五常推崇有加的弗里德曼,1962年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也强调了“资本主义”(Capitalism)和人的“自由选择”(Freedom)密不可分。我在批评甘阳大话中国《从“民族-国家”走向“文明-国家”》时说过这样一段话:

  作为自然和社会的一部分,人无法获得关于实在的终极真理,这意味着我们的认识具有内在的不完备性,要允许每个人试错。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组织和运动,乃是人类社会在漫长进化过程中,基于经验理性的“可错性”(注:索罗斯,源于波普尔的可证伪性)认识,充分肯定个人自由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宪政民主制度框架,构成一个开放社会体系。追求利润仅仅是一种手段,经济发展也仅仅是一种结果。世纪之交,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森博士就强调:“要用自由来定义发展,而非国民生产总值。”资本大鳄索罗斯在《开放社会:改革全球资本主义》一书中针对全球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批评道:“当今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是全球开放社会的一个不完善和扭曲了的形式……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主要缺陷在于它过于片面:过于强调利润追求和经济成就,忽视了许多社会和政治问题。”二人都强调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

经济学特别是技术经济学当然可以“不讲道德”地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这并不等于经济学是中立的,经济学家可以“不讲道德”,道德批判是非经济学乃至非理性的。被媒体奉为“明日领袖”的樊纲,为了替经济学家的不道德开脱罪责,在《“不道德”的经济学》中以“早期学科分工界限不清”、“一个人可以是各种‘家’的年代”和“经济学不能包打天下”为借口,认为“当亚当・斯密写《道德情操论》的时候,他已经不是在作为经济学家进行经济分析,而是在作为一个个人或一名伦理学家在讨论问题了。”其潜台词是:斯密写《原富》(《国富论》)的时候,是作为一个“不讲道德”的经济学家在“十分谦虚”地进行经济分析。对于早已存在的所谓“亚当・斯密问题”,只要看一下商务印书馆1997年11月版的《道德情操论》,特别是该书“译者序言”,即可真相大白,此处不赘。

研究资源有效配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真的能够摆脱价值观前提吗?即便不对时下中国盛行的经济学和经济学家作诛心之论,也应当承认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家是强调其价值观前提的。缪尔达尔在经济学研究中以“什么人得益?满足的是什么利益?”这一社会学问题为指南,在《世界贫困的挑战》第十五章“经济科学的责任”中指出:“政策选择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政策选择是从价值观前提和对通过运用这些前提获得的事实的了解中推断出来的结果……另一个方面关系到反过来决定实际将做何种政策选择的政治发展。”他将前者称为“理性的政策选择”,后者自然是非理性的国家机会主义政策选择。值得注意的是,缪尔达尔不是从他自己的问题意识强调价值观前提,而是从整个西方经济学强调这一点:他引用马歇尔的话描述了“我们整个的职业特别是那些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人遵循了古典经济学家的传统。”即:

事实是,几乎所有现代经济学的奠基者都温和而深富同情心,满怀着人类的热情。他们几乎从不关心自己的财富,却深切关心着财富在大众中的广泛扩散……他们毫无例外地献身给这样的信条,即全体人民的富裕应是所有个人努力和所有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财产权本身得不到那些建立了经济学的伟大心灵的尊崇。

我只想强调一点,不管是哈耶克所珍视的“自发秩序”,还是凯恩斯本人的思想学说(这同后来被称为“凯恩斯主义”的东西是有区别的),包括整个古典经济学都建立在苏格兰道德哲学家所奠定的经验-自由主义基础上:“思想和言论自由以及选择自由可以从我们的可错性中直接得出:因为终极真理是不可及的,所以就必须允许人们思考并作出自己的选择。”(索罗斯语)这是开放社会和全球资本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也是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价值观前提。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基础和前提,公平和效率不仅是一对矛盾,而且“一个也不能少”。哈耶克和凯恩斯之间的鸿沟,也不像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深刻:“分裂只是表面的。问题在于和解,在这两种情况下,跳跃也都足够了。”(加缪《西绪弗斯神话》)

面对这帮“缺德”经济学家,斯密、哈耶克固然会坚定地说:“NO!”凯恩斯、缪尔达尔同样会坚定地说:“NO!”

人权是从欧洲历史传统中发展出来的近代观念,有些人据此反对将人权理念普世化,强调人权可以有不同的多元标准。就像现代化和发展成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共同追求一样,人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应该是统一的,具有普世价值。毕竟,追求自由和幸福是全人类共同的发展目标。片面强调文化特殊性的所谓“亚洲价值观”、“伊斯兰价值观”,不过是代表一些国家和地区上层社会集团特殊利益的威权乃至极权政府领导人及其辩护士为维护压迫和剥削编造的神话。如果人类真的缺乏包括价值观在内的共同性,文化鸿沟真的不可逾越,不同国家和地区人们的交往如何可能?以西方世界为参照系的现代化和发展又有何必要?继续其刀耕火种、逐水草而居的田园牧歌生活可矣。就西方世界而言,包括人权保护和宪政转型在内的观念和制度变革不仅是现代化和发展题中应有之义,且是主要内容,经济繁荣不过是现代化和发展的成果之一。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组织和运动,首先得力于文艺复兴中人的壮丽日出,对人的价值、尊严和个性的强调,解除了对人的束缚,焕发了人的创造性和生产力。1215年的《大宪章》和直接来源于该宪章第39条的“权利请愿书”(1628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则从制度层面保护了人身、财产等基本人权,并与司法改革一道使英国成为宪政民主国家,走上现代化和发展之路。舍本求末,既要西方的物质文明,又害怕西方包括人权保护和宪政转型在内的观念和制度文明,以文化特殊性为借口“吸取精华,剔除糟粕”的学习(西方),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使现代化和发展付诸东流。

1970年代末,在走投无路的困境下,民间出现一股强劲的自下而上的自发社会改革浪潮。在经济领域,处于社会最底层,受压迫和剥削最深重的农民,为了争取一条活路,率先在农村进行改革。在贫穷落后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那些昔日在荒年还可以敲打花鼓四方乞讨如今连流浪权也被无情剥夺的农民,冒着坐牢危险,用联名按手印的方式,开始了伟大的制度创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映成趣的是,在政治和文化领域,民间包括知识界也在同一时期开始了要求民主化、多元化的自发社会改革运动。尽管两者在表面上并无直接联系,政府对两者也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两者的同步出现昭示了经济改革和包括人权保护、宪政转型在内的观念和制度变革即政治体制改革之间的逻辑联系;政府对前者由容忍、肯定到加以规范、引导,将之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对后者的应对措施,也昭示了改革开放政策,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它的凝聚力和绝对政治权力目标的产物,它的成功取决于党达到这个目标的能力。”(香港岭南学院Simon Fan和美国布朗大学Grossman:《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激励与腐败》)与人权保护和宪政转型无涉的市场化和私有化过程,只能是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过程,普通民众不过是现代化和发展权力拜物教的工具和牺牲。选择一条维护自身特殊利益的“国家机会主义”(萨克斯、胡永泰、杨小凯语)改革路线,当且仅当意识到自身不具备达到这个目标的能力,不实行宪政改革将无路可走的时候,才将政治体制改革当作救命稻草抓紧抓好,这是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

主流经济学和经济学家刻意回避价值观前提,不敢或是干脆不愿涉及所谓“敏感”的人权保护和宪政转型问题,片面强调经济学关心的是资源有效配置和成本-效益分析,说明他们充当的是士大夫拾遗补缺角色,连庸俗经济学也谈不上。

缪尔达尔在《世界贫困的挑战》中指出:“在发达国家,用纯粹的‘经济’术语进行的分析可能有意义并能得出合理的推论,那是因为这些概念、模型和将它们综合在一起的理论相当符合发达国家的现实。但在不发达国家就不能用这个方法,除非是以让分析离题和严重错误为代价。当市场不存在和高度不完全竞争时,不能运用上面提到的那些假定的(以及许多其他的)‘经济’术语……更为根本的缺陷在于这个方法脱离了观念和制度。”

重视非经济因素,使缪尔达尔和萨克斯在研究不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不约而同地主张“那里的变革必须迅速而不是迟缓,正如现在发达国家过去的情况一样”(缪尔达尔),反对渐进主义的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路径(萨克斯)。“过渡经济学”在假借交易成本理论为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立论时,干脆将新制度学派视为内生的制度因素以“政治敏感”为由一脚踢开,对制度性腐败和社会裂痕所导致的巨额交易成本这一严重不经济现象竟然视而不见,甚至认为是润滑剂和次优选择。

在渐进疗法和休克疗法两种转型方式孰优孰劣的学术和非学术论战中,赞成渐进疗法的人以前苏联东欧国家在转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经济负增长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为依据,说明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路径好处多多。萨克斯等人在《经济改革和宪政转型》中则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部分原因在于经济学家大多缺乏宪政思考……只看到了转型的短期经济影响就匆忙下结论。”并和缪尔达尔一样,以法国大革命在短期内对经济的灾难性影响为例,提出:“假如十九世纪法国的宪政转轨是渐进的,那么这一转轨是否会更为成功,更能提高福利?”他认为宪政转轨在短期内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至少有两个:其一,巴泽尔和布坎南指出,转轨必须面对强大而合法的国家暴力带来的困境,对维护个人权利必不可少的国家暴力通常也会侵犯个人权利,而个人权利(如产权)恰恰是市场体系的核心;其二,树立对新的游戏规则的信任要经过漫长过程,市场参与者对新规则缺乏信任会引起社会动荡,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其实,前苏联东欧国家经济并不像某些人所希望的那么糟,中国经济也不像统计数字和某些经济学家所表现的那么好。即便不考虑对普通百姓和资源的掠夺破坏了可持续增长,根据需要产生出的统计数字和理论描述也夸大了经济增长率。高盛(亚洲)总经理胡祖六在去年出版的《关于中国与世界的五大神话》报告中,根据统计数字得出了不同结论:“中国的经济增长并非前所未有,以亚太地区的标准而言也不见得特别突出。”

缺乏宪政秩序、人权保护和法治,使经济改革演变为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缺乏法律约束,处于不透明状态,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产生“软政权”特有的扭曲现象:官员滥用职权和腐败屡禁不止。鲁特在《中国的腐败已经成为体制性的了吗?》一文中,分析了建立在“关系”基础上的交易使市场经济中有效配置资源的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交易工具,在中国演变为官家通吃的腐败工具,然后谈到市场与等级制度的关系:

(Steven Cheung很久以前就认为,在等级制度向市场经济过渡中面临一种危险:)尽管等级制度已经失去其统一结构,但是,它还没有被纯粹的产权所取代,而是出现了一种中间制度。这种用产权和等级顺序都无法准确界定的制度,可以称之为第三种制度。另一方面,腐败权有了准确定义。这就是我所说的:一个官员负责女包进口,另一个官员负责外汇管制,第三个官员负责男表,等等(过度干预给众多人的腐败创造了机会)……Steven Cheung从(中国大陆和新加坡的不同)中看到了一些实质问题:交易腐败是一回事,腐败成为一种非常明确的权利制度则是另一回事。中国改革进程中的巨大危险是,她可能会在中途出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很早以前我就肯定地认为,渐进主义式的改革是大有问题的……尽管Cheung最早看到中国的未来走向,但是他无法决定中国所采用的发展道路。

张五常等人认为,腐败是渐进改革中对特权阶级的垄断权力进行赎买的方式,但不是改革的有效方式:对出卖官员控制权的收益权无法明确界定,导致腐败达成的不成文合同难以有效执行;对腐败的容忍会对特权阶级创造更多的控制权形成激励机制。张五常曾经天真地向中央建议:长痛不如短痛,干脆一次性地用一大笔钱将垄断权力从特权阶级手中赎买过来。问题在于,垄断权力和稀缺资源相结合才会产生味道好极了的寻租和租金,怎能指望人家放弃垄断权力和根据需求过剩来调整物价?诚如鲁特所言:“谁来监督那些利用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地位而对利润进行掠夺的党员同志?实行统一管制只会把利润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也就是说,改革将受阻。”逻辑结论是:半吊子市场经济,此路不通。除非有壮士断臂的大智慧和大勇气,抛弃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路线,否则,根本没有全面转型,只有更加拉美化。

能否绝处逢生,是中国经济和经济学共同面对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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